很抱歉,今天沒有拍任何照片,因此部落格上也不會有照片。其實我是希望有機會能把相機拿出來使用的,只不過一路上下著雨,遇到電子產品的天敵,還是乖乖的放在防水袋裏面。於是,我沿著舊路線騎到北港,就這麼悶著頭騎了三個鐘頭左右,騎乘距離為48.97公里。
今天白天真的下了一整天的雨。早上六點半,還瞇著眼睛就聽到窗外的雨聲;閉上眼睛睡到九點,外面還是在下雨;到了十點不得不起床,外面依舊下個不停。就這麼下到中午吃飯時間,終於停了一陣子,但吃完飯後馬上又開始下了。於是我的內心開始掙扎,到底是要出門練車,還是在家裡休息一天算了。出門的話,一定是弄得全身溼透回來,即使穿雨衣也沒啥效果;在家休息的話,這一整天都會覺得怪怪的。就在內心小小一陣天人交戰之後,我決定出門。
遇到下雨天,墨鏡就不用帶了,戴了可能就真的成為瞎子囉;iPod也別想聽啦,唱不到幾句機器就會開始罷工。為了賭一賭運氣,我還是帶了數位相機和手機,希望會有零星的晴空讓我拍照。我原本使用的那個相機包包不防水,當然不能像以往就這麼背在後面,只好通通丟到隨車附的那個防水袋中。捷安特隨車附的那兩個防水袋是真的能防水,不是夜市那種防潑水的假防水袋。雖然顏色用得很難看,但我確信這在多雨的台灣是相當實用的裝備。經過今天的雨中漫步後,更確信它的確是堪用的。果然,實用的東西往往都不具備華麗的外表。
只不過雨衣似乎就不適用這個論調,穿了雨衣後,身體裡面還是全濕,因為雨衣裡面會積水。我今天就遇到這種鳥狀況,騎著騎著突然覺得兩隻手越來越重,也感覺手臂涼涼的,把袖口拉開、袖子垂下,竟然有瀑布!我的袖子竟成了蓄水池!許多人都描繪過外面下大雨、裡面下小雨的窘境,但下大雨的時候很多人還是穿著雨衣,顯然雨衣的功用不是拿來擋雨的。我覺得雨衣是拿來擋風保暖用的。如果不穿雨衣的話,在大雨中奔馳毫無疑問會淋成落湯雞,連續吹三個小時的風搞不好還會失溫;穿著雨衣雖然會積水,但起碼不會直接吹到風,散熱速度慢很多,同時降低了失溫的風險。
這三個小時一點都不浪漫。一個人騎在積水的產業道路上,除了有數不清的積水坑洞等著我踩過,更有各式車輛行經所濺起的水花。開始騎不到十分鐘,我的褲子和鞋子就已經全濕了,因此也不太在意那些水花。不過下雨天似乎會讓臭的氣味飄得更遠,一路上我都聞到水溝的惡臭還有車子的廢氣,心情實在不怎麼好。若不是要自我訓練,增加各種狀況騎車的經驗,沒事還是不要在下大雨的時候出去騎單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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